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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4-08-29   点击数:

根据《永利yl23411no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(山大研字〔2013〕29号)》(附件1)的要求,请各研究所与研究生导师做好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。

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,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,也是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,落实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的重要体现,对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,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按照学校文件要求,永利yl23411no12023级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做好专业实践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。各位研究生导师应与接收实习单位建立积极顺畅的工作联系机制,协助做好专业实习管理工作。研究生导师要专门制定当年实践计划,具体到每位研究生的实践地点、实践开始和结束时间、行业产业导师或指导教师、实践主要内容等。

研究生实践期间要详细记录实践内容、定期汇报实践进度、填报中期检查表、撰写实践总结报告(上述内容均要在“永利yl23411no1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”中填报)。各研究所要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、实践协议书的签订、实践内容记录情况、中期检查表和实践报告填报等情况。学校将开展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。

各研究所与研究生导师要对开展实践的研究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、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,协同实践单位统筹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工作。

按照学校通知要求,自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起,专业实践要通过“永利yl23411no1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”中的“专业实践管理”模块进行管理,相应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(研究生操作手册)、附件3(导师操作手册)。2023级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于9月20日之前在系统中进行专业实践申请,在系统中扫码签订《永利yl23411no1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承诺书》,填报专业实践计划,并经导师审核通过、系统中扫码签字确认。

导师须组织专业实践研究生签订《永利yl23411no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》(系统中下载),《实践协议书》一式两份,须学生本人、导师签字,实践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,10月7日-8日上交学院(甲方为永利yl23411no1,收齐后统一盖章)。盖章后上传系统进行归档。

各研究所须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liufanyu@sdu.edu.cn提交《XX所2022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》和《XX所202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展情况报告》。





永利yl23411no1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4年8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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